“宝玉情不情”——人文精神的爱博襟怀


       清代人涂瀛在他的《红楼梦论赞》中曾  说“宝玉圣之情者也”。即是说宝玉是情圣、情种之意。我们认为,的“情”是博大的,包含着爱情、亲情、友情和同情等等情愫。曹雪芹以他写“情”的如椽之笔,满贮着明清人文的时代精神,展现着“宝玉情不情”(脂砚斋语)的“爱博”(鲁迅语)襟怀。


        疼爱贾宝玉的老祖宗贾母有段话很耐人寻味:“我深知宝玉将来也是个不听妻妾劝的。我也解不过来,未见过这样的孩子。别的淘气都是应该的,只他这种和丫头们好却是难懂。我为此也耽心,每每的冷眼查看只和丫头们闹,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所以爱亲近他们。既细细查试,究竟不是为此。岂不奇怪。原是个丫头错投了胎不成。”(第七十八回)

       令贾母疑惑不解的“他这种和丫头们好”,都折射着“宝玉情不情”文精神的爱博襟怀。宝玉无疑是一个感情丰富、充满爱心的人。


      关于亲情。宝玉对疼爱自己的老祖母和母亲自是非常孝顺,平日里很会讨她们欢心,从外面“淘换”到什么鲜物儿总会想着她们,就连在园里看见开得正盛的桂花,也不忘送儿枝给祖母和母亲“插瓶”。贾氏四春是宝同胞姐姐、异母妹妹或叔伯姐妹。他很重手足亲情。大姐贾元春,曾是他的启蒙老师,“其名分虽系姊弟,其情有如母子”。但贾元春“才选凤藻宫”,“独他一个皆视有如无,毫不曾介意。因此众人嘲他越发呆了。”(第十六回)


     元春省亲时的悲怆,更是道明了姐姐难言的心伤,她的境遇是宝玉所不愿接受的。迎春是同他一起长大的,虽亲姐弟,却情如同胞。迎春即将出嫁,迁出紫菱洲。他很伤感,自去徘徊瞻顾,满目“寥落凄惨之景”,伤情地吟一首,其中“古人惜别怜朋友,况我今当手足情”(第七十九回)的诗句,表达了他深沉的亲情和悲伤的愁绪。


       探春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在贾氏姐妹中与宝玉最亲近,他们的相聚总是洋溢着兄妹的欢愉和亲情。探春会托他去市上为自己采购新巧精致的“玩意儿”,高兴了还会为哥哥做双鞋子;宝玉也会记挂着妹妹热爱书法的“雅好”,法弄来她喜欢的颜真卿的墨迹相送。


     宝玉和他的琏二嫂子凤姐关系是十分亲密的,凤姐对他的照顾更是无微至,他也十分欣赏凤姐姐的才干,王熙风“协理宁国府”还是宝玉最先想到向贾珍举荐的。


     即使对屡屡“害”他的母弟弟贾环,也未见他有报复算计之心。这或许是因为宝玉心无旁骛、饱含亲情同时自己也被亲情所环绕出故吧。 

      

      关于友情。首先是史湘云和薛宝钗,宝玉对她们是既有亲情又有友情,但友情要多于亲情。由于有“金玉良缘”之故,宝玉与薛宝钗的感情就比较复杂。史湘云幼时曾寄居荣国府,与宝玉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两人亲情、友情甚笃,脾气又相投,无话不谈,亲密无间,他俩闹的几次别扭皆因黛玉而起,宝玉和湘云之间一直保持着纯真、默契的友谊,且“从未把儿女私情略紫心上”,至于宝玉与秦钟、柳湘莲、名伶蒋玉菡等的交往,虽有“暧昧”之嫌,但毕竟还有着美少年间惺惺相惜的友情。


       即使对认识没多久的邢蛐烟,宝玉也有着友情的记挂和关爱。第五十八回,宝玉病后拄着拐去看黛玉,在路上看到一株大杏树,花已全落,树上已结出小杏,他不觉想到了“绿叶成荫子满枝”的诗句,他由此想到那岫烟已择夫婿,未免又少了一个好女儿,再过两年,便也要“绿叶成荫子满枝”了。再过些年,岫烟未免乌发如银,红颜似槁,因而不免伤心起来,这是贾宝玉由被烟而推及众多女儿命运的深深的人文关怀。这样“以小即大”的例子在小说中是不胜枚举的。


     再说同情。这其实是一种大爱情怀。贾宝玉对大观园所有的女孩子,无论小姐和丫头,都充满了关怀和同情,真心呵护。


     平儿受辱,贾宝玉把她让到怡红院,替贾链、王熙风向她赔不是,口里虽说着鼓励安慰的话,心里却思及“贾琏惟知以淫乐悦己,并不知作养脂粉。又思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姊妹,独自一人,供应贾琏夫妇二人。贾琏之俗,凤姐之威,他竞能周全妥贴,今儿还遭茶毒,想来此人薄命,比黛玉犹甚。”(第四十四回)这不只是对平儿的关怀和呵护,而且把平儿与黛玉相比较,表现出他强烈的同情心,没有等级观念平等相待。


      再如,香菱为薛蟠迎娶夏金桂而高兴,宝玉却对香菱的命运忧心忡忡:“但只我听这话不知怎么倒替你耽心虑后呢。”(第七十九回)不想香菱对厄运的降临竞浑然不觉,还误会宝玉是个亲近不得的人,这使宝玉很是伤感。


     他看到“龄官画蔷”,天已降雨,竞忘了自己身在雨中,只顾提醒龄官赶紧避雨。即便是对平时远着自己、只与贾环亲近的彩云,偷了获苓霜给赵姨娘,却死不认账,还想嫁祸于玉钏儿,贾宝玉得知后还是给以“同情”和好心的包容,立即把事儿全兜下来,力保彩云过关,玉钏儿无忧。


      凡此种种,有相识的,有不相识的;有领情的,有不领情的;有被冤屈的,有确实做错了事的,她们多数是奴婢,而宝玉总是和她们站在一起,同情她们不幸的遭遇,尽己所能地体贴、保护她们,恨怨迫害她们的人,就其根本来说他是从心底里真诚地尊重这些女孩子们的。


       宝玉对怡红院中与自己生活相伴的丫头们,更是充满关爱、珍惜,长相厮守,建立起的情谊胜似亲情。特别是对冤死的晴雯,他有着更深沉的情和爱,她的冤死对他有着不能承受之重。对美丽率真的小优伶芳官,宝玉珍爱护持有加,为她主持公道。


    对晴雯、芳官、司棋等的被逐,贾宝玉更是如丧魂魄,感同身受。他对王善保家的、周瑞家的等推波助澜的管家娘子们恨之入骨,骂道:“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帐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第七十七回)他还写了长篇的祭文《芙蓉女儿诛》,祭奠以晴雯为代表的在抄检大观园中殉难的丫头们:

    孰料鸠鸠恶其高,鹰莺翻遭翠聂;薇巍妒其臭,莲兰竟被芟组!花原自怯,岂奈狂飚;柳本多愁,何禁骤雨。偶遭盗虿之谅,遂抱膏肓之疚……钳被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第七十八回)


      这篇诛文情感真挚浓烈,情绪悲凉沉郁,风格慷慨激昂,语言铿锵有力,气势恢宏磅礴,想象丰富绮丽,比喻生动贴切,辞藻华丽优美,极具艺术感染力。这是贾宝玉写得最认真最用心的一篇文章。宝玉与黛玉在议论修改《芙蓉女儿诛》时有这样一段对话:

     宝玉道:“我又有了,这一改可极妥当了。莫若说‘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黛玉听了,忡然变色,心中虽有无限的狐疑乱拟,外面却不肯露出,反连忙含笑点头称妙,说:“果然改的好。再不必乱改了。”(第七十九回)


    贾宝玉的改句,表面上看是为了文词修饰而“失言”的。在《红楼梦》中,这类“失言”往往寓意着未来的伏笔。“脂评”中已道出此诛实诛黛玉,且还不只这一处。“靖藏本”眉批也有:“观此知虽课晴雯,实乃诛黛玉也。试观,‘证前缘’黛玉逝后诸文便知。”在听了宝玉的修改后,黛玉“忡然变色”句下,“庚辰本”脂评又云:“慧心人可为一哭。观此句便知课文实不为晴雯而作也。”


     遗憾的是,我们至今没能看到“证前缘”的黛玉逝后诸文。如果确实如此,晴雯是在重病中被摧残至死的,那么,黛玉的泪尽而逝,也恐非只是因病天亡,至少是经受了思想感情上的重大打击,爱情理想的破灭使她视死如归。如果曹雪芹能够完成他的《红楼梦》,结局应该也会是“黛死钗嫁”,虽然可能不会像后四十回续书那样发生在同一时刻。否则,就不会有宝玉饱含负疚、铭刻于心的“纵然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在贾宝玉的直观感受里,女儿国里至少没有名缰利锁的污染,无比优越于强迫他生活在其中的男性贵族社会。因而形成了他“怪谲”的“女儿观”——“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浊沫而已”;他还认为,女儿未嫁时是颗无价之宝,出了嫁就生出许多毛病,变成“死珠”和“鱼眼睛”;“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比男人更可杀”了!


      人们会说,贾宝玉的“情”“只钟于女儿”,并不钟于其他女性。确实如此!周瑞家的、林之孝家的、王善保家的、欺侮藕官的婆子、虐待欺侮芳官的干娘和赵姨娘……也包括向鸳鸯迫婚的邢夫人,以致将金钏儿和晴雯置于死地的自己的亲娘王夫人,都曾以她们对大观园少女们的青春生命的践踏,给贾宝玉带来深沉的痛苦和悲愤。


      尽管他的观点有些偏激幼稚,却还是带着鲜明时代精神的历史印记,彰显着他心中理想的人性。宝玉的这种同情、尊重和爱护,源自他“爱博”的人文精神和对生活的感悟,是别人无法理解的,这使得宝玉的悲剧色彩更为浓重。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对贾宝玉对“许多女孩子”的用情是这样评价的:“呢而敬之,恐拂其意,爱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矣。”“爱博”这两个字用得非常精准!它不像“多情”那样容易同男女情爱相混淆。


        与曹雪芹同时代或稍晚于他的“二知道人”蔡家瑰的《红楼梦说梦》里,对贾宝玉典型性格的最突出的特点,曾有这样的评价“宝玉能得众女子之心者,必务求兴女子之利,除女子之害,利女子者即为,不利女子者即止,推心置腹,此众女子所以倾心事之也……宝玉一视同仁,不问迎、探,惜之为一脉也,不向薛史之为亲事也,不问袭人晴雯之为侍儿也,但是女子,俱当行重,若黛玉则性命共之也。”


      且不论蔡家瑰对《红楼梦》的整体评价如何,仅从对贾宝玉“女儿观”的分析来看,还是极有卓识地把握住了贾宝玉这个典型性格的人文内涵。这的确是贾宝玉作为封建贵族叛逆者典型性格的最突出的特点,就算把它称之为对许多女孩子的“多情”,这“情”也具有了时代精神的新内涵。


  “脂评”(庚辰、己卯、有正本十九回)曾对贾宝玉的性格有一段评论。其中涉及曹雪芹原作后文“情榜”时说:“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评自在评痴之上,亦属囫囵不解,妙甚。”第二十三回,宝黛在沁芳桥畔读《西厢》,桃花“落的满身满书满地皆是,宝玉要抖下来,恐怕脚步践踏了”,“脂评”又批“情不情”


    第二十五回,贾宝玉偶然发现小红,想唤她上来使用,又恐怕袭人等寒心,“脂评”有夹批曰:“玉兄每情不情,况有情者乎。”在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脂评”(庚辰本回前总批)说:“撕扇子是以不知情之物,供娇嗔不知情时之人一笑。”从这些评语里我们可以看出,这“情不情”并非囫囵不解。前一个“情”字,是作动词用,即“用情”之意;“不情”者,内含大致是鲁迅所说的“爱博”。


     亦如我们前面所分析的那些例证,贾宝玉经常用情于不知情、不识情、不领情甚至无情者身上,宝玉的“情”是不求也是不计较回报的!我们所论的宝玉的“情不情”,是与黛玉的“情情”相对照的。“情情”,是指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指她的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宝玉,她“用情”“钟情”“痴情”,都在贾宝玉身上,所以,她对贾宝玉的“情不情”常有误解,而产生矛盾。实际上,在男女之爱上,贾宝玉也一样是“情情”的,而“情不情”则是属于更广义的“爱博”的范畴,即是明清人文思潮在贾宝玉思想感情中的回声。


        贾宝玉出生在一个封建贵族的大家庭,贵族上层社会的骄奢淫逸、虚伪名教、宗法等级、繁文缛节,以及男性贵族的腐烂与丑恶,自幼就弥漫在他所生长的环境里。大观园女儿国的血与泪,都在浸润、哺育着贾宝玉的“情不情”!无论是警幻仙子名之为“意淫”也好,“情榜”称之为“情不情”也好,它都超越了儿女私情的界限,深刻地表现出贾宝玉对“人为万物之灵”的“女孩子”们(不分小姐和丫头)应有的人的尊严、人的价值的尊重,也呈现在他体贴、关爱与平等相待的新的感情境界里。


      用今天的语汇讲,可称之为那个时代的“人文的关怀”,吹拂着人性觉醒的青春气息,具有初步民主思想的人道主义的新内容。

在“文革”前的文坛上,笔者李希凡曾同何其芳同志在文学典型问题上发生过一场断断续续的争论,其中也涉及对贾宝玉典型性格特征的看法。


       何其芳同志是这样论述的:“同中国的和世界的许多著名的典型一样,贾宝玉这个名字一直流行在生活中,成了一个共名。


     但人们是怎样用这个共名呢?人们叫那种为许多女孩子所喜欢,而且他也多情地喜欢许多女孩子的人为贾宝玉。是不是我们可以笑这种理解为没有阶级观点和很错误呢。不,这种理解虽然是简单的,不完全的,或者说比较表面的,但并不是没有根据。这正是贾宝玉这个典型的最突出的特点在发生作用。”(《论(红楼梦)》第78页)这是他的“典型共名说”的基本观点。


  现在,我们只谈这个所谓贾宝玉的“共名”问题——“为许多女孩子所喜欢,而且他也多情地喜欢许多女孩子的人”,这个所谓“共名”(即使人们口头上有这个说法)现象,是否能作为“贾宝玉这个典型的最突出的特点”进行概括呢?我们认为,所谓贾宝玉这个最突出的性格特点,决非男女间的“用情”,而是在他所生活的典型环境以及他的个性化的思想行动中,是对青春少女美好灵魂的敬重;是对纲常礼教、男尊女卑、以礼杀人的道统的合乎情理的抗议。

   

  “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是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的理论基石之一,尽管过去在研究阐述这一论点时,有过机械论或唯成分论(包括笔者自己)的误读。


    但是,中外文学史上,没有哪一个著名的文学典型,不是对特定时代的社会(也包括阶级和阶层)人的生活和精神面貌的深广概括——所谓“熟悉的陌生人”和独特的“这一个”,就是例证;也没有哪一个典型人物的突出的性格特点,不具有积极的或消极的思想意义,而只是某些表而生活现象的流行语或形容词,因为它们并不真正反映典型性格的突出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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